淄博市高青县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按下列顺序填写《单位提供材料、证据清单》,纸质材料按照《清单》编号顺序摆放:
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照说明填写;
2、工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需提供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职工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供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
5、两人以上证人证言;
6、证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8、考勤表;
9、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
11、授权委托书(单位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授权委托书);
12、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温馨提示:填表注意事项
1、《证据、材料清单》请按照要求顺序如实填写,相应材料按顺序摆放。
2、《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为法人主体例如高青县XXX有限公司。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一般情况为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窗口。关于过程叙述要对事情经过详实、客观描述,要求:(1)时间要具体,例如:2018年4月26日上午9时15分左右;(2)地点要具体:例如:XXXXX公司3号车间四米平台下料口左侧。(3)事情经过要详细,例如:张三在与XXX、XXX检修进料口电机时,……(受到什么伤害),谁(什么职务和姓名)安排XXX和XXX及时把他送往XXX医院。(4)要写清共同参加工作人员。如需附页,请标明页码,例如:第一页,第二页……
3、对复印件要求:(1)身份证复印件,要由本人标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手印;对于死亡人员,由申请人、受委托人或直系近亲属标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手印。(2)营业执照要加盖单位公章。(3)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劳动合同、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要提供原件核对。